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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夜权血泪史:苏、鲁新媳妇先给地主睡三天”

发布日期:2021-06-05 00:57:01 浏览:

【编者按】土改问题是当前事件史学的重要行业。 在一些民国球迷眼中,解放前的中国农村是农民和乡绅和平共处的社会,地主都是农村勤劳的人、大善人、文化人。 而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动员了梦想着不劳而获的流氓和小流氓夺走了勤劳优雅的地主财产,用阶级斗争理论人为地撕裂了幸福和谐的儒教以前流传的充满社会伦理的乡村社会,在暴力土地改革的过程中让农民不放弃地夺取共产党的政权, 事实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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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文案可以看出,农民对地主的仇恨,绝不是共产党挑起的。 这个文案讲述的是苏鲁地区的事件,也是民国时期大部分农民状况的缩影。 该文案中也提到了农民自愿殴打地主的事件,这是以地主对农民惨无人道的压迫为前提的。 在今天一些学者土地改革的史诗中,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和残暴被选择性忽视,无数农民被地主杀害、强制杀害、被地主毁坏房屋致人死亡的事件,决不会落入他们高贵的法眼。 这样,土改就成为了失去人性、破坏儒家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伦理的无缘无故的暴力行为,中国革命则成为了杨白劳、喜儿这些失去人性的流氓打败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这些大善人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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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所谓的新史学并不新鲜,而是几千年阶级社会遗留下来的压迫者的历史观。 正如自古以来被称为儒教的传说,伦理只不过是垄断农民初夜权的地主的遮羞布,压迫者必须始终使自己对劳动者的统治合理化、合法化。 最后贵族章讴歌和自己经历的三个时代被称为天堂、地狱、人类,贵族们怀念的天堂正是劳动者的地狱。 这个主页是再次逆转被贵族们逆转的现在的历史,鲜明旗帜,与压迫者的历史观进行坚决无情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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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互联网)

世界各地的初夜权叙述大部分存在于文学作品和口头传承中,缺乏过硬的史料证据②。 苏鲁地区的初夜权资料极其丰富可靠,充分反映了该地区的社会状况。 苏北涟水籍的严中平生前多次指出,由于中国地区之间差异极大,苏北存在着初夜权的现象。③。 应该说这种现象来源于苏北特殊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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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的初夜权越来越发生在主佃之间。 仪征学者刘师培指出,禾麦第一次熟的时候,田主向农民收取租金,住在佃民的乡下,吃佃民的粟。 … … 或者淫荡妻子和女儿。 ( 12 )根据1928年的报告,徐海地区的地主要下乡,佃户们要献妻女为淫乐) 13。 苏北地主看中佃户的妻女,常常以服务为名,被叫到家里随意奸杀( 14岁)。 沱水、临洑一带的地主殴打、辱骂、奸杀的事件也层出不穷( 15岁)。 《申报》中有被称为泗阳程震泰一半的区七斤、垦良田七万多亩、姬妾百。 … … 此人淫欲,远隔千里的女子受其玷污者,不可计其数(十六)。 曹县朱庄大地主朱凯臣拥有土地数千亩,就任五方局团总,他看中的佃女皆为其奸臣( 17岁) 苏北迁乐庵类似寿山寺,僧侣多有妻妾。 宿迁邵店圣寿寺的和尚几乎都找花问柳。 当地俗语:庙前庙后的十八户,都是和尚丈的家。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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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苏北鲁南是古代的鲁地,儒家以前流传的影响很深,普通民众常常害羞于涉性话题,初夜权本身具有隐秘性,所以当事人往往不愿意宣传它( 20。 同时,初夜权一词在20世纪以后变成了中文语言。 因此,对初夜权的准确描述往往是新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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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中期,苏北土地改革工作者调查显示,地主对佃户的妻女,可以随意侮辱、侵占。 … … 甚至在宿迁北部这样的几个地区,‘ 初夜权制度,佃户娶妻,先为难地主,再可以同房( 21岁)。 1942年4月,苏北新四军领导人邓子恢指出,贵族地主阶级的思想意识包括可以自由奸淫、侵占他人妻子女儿,可以享有初夜的权利( 22岁)。 香港新闻记者潘朗说,农奴的新婚妻子,第一晚先和地主睡在一起,然后是地主的丈夫‘ 甜瓜。 这个风俗在中国,据说文风非常盛行的苏北也存在着。 相反,佃农如果不在新婚第一天晚上把妻子送到地主老公的床上,宁可‘ 较大的相反说法是‘ 不道德(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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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世纪40年代担任泗阳农会会长、钱集区委书记的徐士善介绍,有一次在泗阳张圩斗地主,晚上让佃户照顾他。 结果,晚上的佃户用棍子把地上主要杀死了。 后来,调查显示,前佃户的媳妇在结婚的第一晚就被这个地主睡了。 ) 24 )泗阳的佃户中也有向地主娶媳妇的,但地主是以获得初夜权为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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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阳胡集北老单圩地主单旭东佃户某,儿子长大了要带媳妇,但是没钱找地主商量。 地主说:“别担心,我会为你想办法的。 但是,请你原谅我一件事。 佃户问他有什么事,他说:“你的新媳妇带来了,第一晚我去。 这你也赚了便宜的钱。 你不允许,我只要想到你媳妇,就不能给我吗? 佃户经过思考,没办法就答应了。 地主租了三石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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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 ) )。

应该观察的是地主说的我只想着你媳妇,能给我吗? 地主对佃农的妻子和女儿有正常的性权力。 对这种权力有点不满的佃户自然会受到地主的严惩。 法阳宋山地河东乡的小宋庄地主徐香太奸杀佃户田二的媳妇,被田二发现,田只骂了媳妇几句。 第二天,徐执牛鞭痛打了田。 田问:“为什么要打我? 徐答:你自己知道。 ( 26 ) 1936年,泗阳汤沟乡长、大地主汤宜逊的佃户王某娶妻,汤闯进王宅,奸杀王妻。 王母制止,被枪杀( 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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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郭沫若所说,新( 28岁)广泛存在于苏北。 穆阳程震泰家的程廉泉,家里的女雇工几乎都被他蹂躏了。 不管老是丑,俊敏,脸上满是伤疤和麻,他都要毁了他[她]。 他是‘ 新( 29岁)。 淮孙圩孙大隈,家里有26公顷多田。 听说沟南佃人陈兆臻有个漂亮的女儿,他马上叫了几个自卫团[丁],挑了被子,拿了毛毡毛毯,拿了尿壶,他自己拿着水烟袋跟在后面,一步三步,三步九步地摇,陈兆臻家 终于想要了。 不能两个回复。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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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地主获得初夜权后,长时间霸占佃户的妻女不归还。 沭县裴圩地主周继叔家的雇主朱尚队兄弟二人,多年来为弟弟娶媳妇,在入门之夜被周奸占领,之后在周长时间被尊为老太( 31岁)。 宿迁北部窑湾区王楼乡地主马知非(又名马如元),土地60余公顷,佃户200余家。 他46岁的时候看中了佃户孙广礼17岁的女儿,在孙先生和水果卖场的张姓结婚的晚上,用花轿把孙先生抬回家,占领了很久。 他有钱有势,张姓也不得不吃黄莲,有苦处。 被他长期占领的是佃户王怀仁的女儿和佃户张九清的妻子( 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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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厌倦佃户的妻子和女儿后,随时被抛弃,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阳曙光区崔沟村崔家庄丁杰三,父亲辈80一段时间我在上海读大学。 他占领佃户王春保的女儿一年多,但王女儿怀孕后,丁就抛弃了。 佃户黄德安是15岁的妹妹,被丁老了抛弃了。 之后,占领佃户崔振露的妻子( 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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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欧洲中世纪不同,苏北从外国移居的佃户的妻子和女儿也同样必须被当地地主行使初夜权。 泗阳县翟南区长安乡地主袁叠山,有地9一段时间,在一个佃户搬家的第一晚,他去佃户家奸污妻子,地主和门勇一夜多次去敲门,小动物门被砸6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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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费加罗的婚礼》中,法国伯爵为了获得女仆苏珊娜的初夜权,采取了温情引导的方法。 相比之下,苏北初夜权的实施极为野蛮。 有些新婚女性因为不听话,实际上是被强制杀害的。 1945年春末(当地称为麦头),泗阳龙庙乡长兼大地主徐士流与某乡民结婚时企图奸污新娘,新娘不服从,被迫跳井自杀( 35岁)。 宿迁顺河区日伪区长张少桐和义子曹寿才强奸祁某女性未遂,射杀祁氏夫妇( 36岁)。 宿迁姚湖北高圩地主高永年奸细陆某17岁孙女,陆女喝了两次苦汁后拒绝,多次被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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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苏北一样,抗战和土改时期的调查显示,山东许多地方地主对佃户享有初夜权,自1945年山东省战时行动委员会制定《婚姻法暂行条例》后,实际上被废除。

抗战时期的丰县、鱼台等女部部长张令仪首次听说,抗战初期,鲁南有个佃户新婚之夜,新娘被地主享有初夜权( 39岁)。 据她介绍,1938年在单县担任县委委员时,中共县委书记张子敬( 40岁)亲口表示,因佃单县辛羊区张寨地主的田地,张新婚时妻子被张寨地主施行了初夜权。 她认为鲁西南的初夜权不是潜规则,而是比较普遍的不语法规则。 农民完全没有抵抗的力量。 地主实施初夜权,首先是为了满足其淫荡的肉欲。 ( 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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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期间,山东救国团体为了动员民众,将取消鲁南地区的初夜权作为改善雇工待遇的复印件。 1940年8月11日,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会长霍士廉在山东职工联合会大会上报告称,鲁南许多落后地区,仍然存在着初夜权一样的超经济剥削和无道野蛮行为。 ( 42 )由此可见,初夜权在鲁南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 1943年12月,陈毅经过鲁西南。 根据他的《曹南行》的诗,百万汤都史被流传至今,成为豪霸圈庄园。 舒满怀爱意地询问遗事,居止说初夜权。 ( 43 )当时地主还是中国共产党统一作战的对象,山东的中国共产党高层反复强调照顾地主的好处) 44 )陈毅等人不会故意丑化地主。 根据一位老战士亲身体验创作的作品,鲁南的初夜权也有同样的记载。 临沂张庄有400多户人家,庄主族长大富大贵,拥有全庄土地,还拥有初夜权。 谁家要和新娘结婚,必须先给他睡三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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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初夜权普遍存在的西方,真正的性交权力也不容易证实,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实际发生了( 46 )。 但是,苏鲁地区的初夜权是可靠的。 近代苏鲁地区的初夜权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初夜权有很大差异。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也存在着形式各异的初夜权。 西藏提到,这些地区的人要求和其他许多人做爱,而不是和年轻的处女结婚。 他们相信这样做会得到上帝的喜悦,认为没有男人的女人极其卑贱。 因此,当商队过来搭帐篷过夜时,有女儿的母亲们带着她们来到这里,请求陌生人接受自己的女儿。 在新疆,还俗的女人到了10岁左右,就会送上满是阿泥的读经,为此破瓜,他俗称打洞,否则谁也不会接受。 幼女举行这个典礼,经常几天不能起床,甚至下部崩溃,成为废疾者( 48岁)。 因此,民国新疆省长杨增新专门下令,女性必须满14岁才能开洞( 49岁)。 土归流前、鄂西土家族女性婚期前3天,土王享有初夜权,与土王异姓结婚的,新娘必须在婚前与土王住3晚才能与新郎结婚( 50岁)。 在四川酉阳土司所属的大江里、小江里一带,不仅是处于特权地位的土司,即使是封建氏族的首领,在本(氏)家族内也享有初夜权) 51 )。 湖南永顺、保靖、永绥的吐司,除同宗外,对任何人的新婚都享有初夜权( 52岁)。 贵州毕节土司享有初夜权( 53 )。 该省安龙只有在农妇结婚的晚上,即搬到兵目附近,为兵目服务三年,才能回到丈夫家。 这个习俗是‘ 初夜权的残留形式(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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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权力是基于习俗和信仰的神权。 几个汉族地区流传着同样的传说,很多都与神权有关。 郁达夫提到的浙江诸暨避水岭西山脚下的石和尚从前在离村子很近的家里娶媳妇,这个和尚总是要来享受初夜权( 55岁)。 传说宋之所说的山西冀城东山,那座山上有东山大王,享有初夜权( 56岁)。 在这些传说中,石坊主和东山大王都不是现实中的人,都具有神性,至少有一些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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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鲁地区享有初夜权力的人是活生生的人,通常富人通过财产关系支配着穷人的性权利,地主往往对佃农的妻子实施这种特权。 地主因身兼官僚、寨主等诸多身份,处于极强的地位,作为弱势一方的佃农无法抗拒其要求。 这种关系的本质是人身依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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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权力不平等由社会阶层和社会结构决定( 57 )。 苏鲁乡村严重分化,大地主是极强的利益集团,他们占政治、军事、经济等各种社会资源的大部分,把农村社会变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把普通老百姓看成农奴。 平民群体不仅在经济上被剥夺,连基本的公民权都没有过。 这是初夜权这一俗恶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性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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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认为中国近代各阶层构成了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 占地500亩以上的大地主约32万人,小地主200万人; 自耕农1亿1200万人,其中剩余大米者达到1200万人; 半自耕农和贫农约1.5亿1.7亿人( 58岁)。 与此不同,最近的研究表明,宿迁、泗阳、淮阴、邳县、新沂等县的富农数量不仅远远少于中农、贫农,也远远少于地主。 富农的数量只占地主的66%,实际上中产者的数量最少。 苏北社会系由少数极富者和大多数极端贫困者组成的哑铃型结构( 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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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南和苏北很像。 据1943年统计,莒南、赣榆(当时属于山东滨海专案组) 3个区的13个典型村落中,地主数量最少,每户占地50.50亩( 60亩)。 应该说,除个别土地面积特别大的地主外,鲁南通常地主每户占地面积明显不足50亩,而山东全省有3个县的农民每户占地面积超过50亩( 61亩)。 也就是说,鲁南很多地主的占地面积不到山东省很多地区通常农民占地面积的平均值。 苏北土改时富农户被没收的土地为56.3亩( 62亩),实际占地面积不会超过60亩。 即使是占地面积达到60亩的农户,生活也很困难( 63岁)。 因此,鲁南的地主充其量相当于苏北的富农,是各阶层中人数最少的。 鲁南也同样缺少中产者。 近年来,有学者强调,99%的地主占地面积至多人均10亩左右。 ) 64 )但是,无论是近代鲁南还是苏北,乡村大地主的占地面积都极其惊人。 唐守中在铜山、沛县、滕县、岗县等地占地数百万亩( 65岁)。 鲁南洞家拥有土地8万亩( 66岁)。 岗县王海槎、鲍大安分别占地7万亩和10万多亩( 67岁)。 鲁南社会的实际情况以地主的统治为特征。 富者不知田不知山,土地有一段时间纵有土地,逐渐荒废,地主掌握着政治经济大权,支持着政府… … 侵占土地,瓜分人民。 中贫农无法上升,富农大多下降到佃户( 68岁)。 这证明了社会一直处于两极分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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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道光年间( 1796(1850 )、泗阳程震泰家占地16万多亩),被称为江苏第一家( 70岁)。 苏北、杨两氏分别占田40万亩和30万亩,但占田4万亩至7万亩的地主屈指可数。 民国期间,地主占地面积势头不减。 1929年,根据中共徐海特委员会的报告,在东海、宿迁、邳县、泗州等地,地主的土地非常多,有20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上、数千亩以上。 ( 72 )雅尼有地主占有10万亩以上的田地) 73 )。 萧官僚地主段在徐州的占地面积,周围长达数十里。 仅萩县就有18个庄园( 74岁)。 根据民国学者的调查,邳县、阜宁、灌云等县都有占田五六万亩的地主( 75岁)。 宿迁乐庵及下议院占地20多万亩( 76岁)。 大地主谢应恭有田数十万亩( 77岁)。 根据国民地政学院抽查的苏、浙、皖、赞、湘、鄂、冀州、晋、豫州、闱大地主情况比较,江苏省地主占地面积最大( 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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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动产本身不是原罪。 房地产形成过程中表现出的社会不公才是应该谴责的。 苏鲁地区的大地主绝不是单纯的土地所有者,他们的首要成分是国家的军政人员( 79岁),是国家各种恩宠的垄断者,他们掌握着国家赋予的各种权力。 国民内政部地政司司长郑震宇认为,在高级行政人员较多的地方,土地分配容易集中。 ( 80 )陈翰笙指出,苏北大部分地主以官员为职业。 苏北一带兼任军政职务的地主占地面积合计为57.28%(81 )。 如唐守中,沛县团练的队长( 82岁)。 民国年间,海州镇守使白宝山,占海州众多盐田官田( 83岁)。 其他大地主也大多有军政方面的背景( 84岁)。 泗阳王洪章就任官田游击队队长,原土地一百多亩,被敲诈占领,增至560亩( 85岁)。 灌云县大地主徐继泰,原国民党常备第二旅长,占地20多天。 蒲开喜团长短时间内占地300多公顷,这里包括恐吓诈骗、利益诱导的各种方法() )。 阜东圩寨主区豹成,弟弟是阜宁县长兼保安团长,本人是悍匪,占有土地45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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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县的大店、筷宾、沟头地主,大部分都做官。 庄新兰曾担任清翰林院主编、民国山东省议会会长、庄德孚原系举人、庄明远担任国民党军队军长等职。 甄家沟地主甄安乐担任乡长,占地7000多亩。 他们是这一带的土皇帝。 ( 89 ) 1930年后,韩复榘实施军垦,所有无权利土地全部没收,连长人均1公顷,士兵50亩,连长以上无限制( 90岁)。 引起了当权者强占土地的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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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乡村普遍军事化,大地主都拥有强大的武装,进一步巩固了强大集团的权力,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土皇帝。

从《水浒传》的祝家庄,到《施公案》的殷家堡等,苏鲁地区早就出现了圩寨。 捻军战乱发生后,苏鲁乡村全面魏寨化。 寨的寨主一般是当地最大的地主。 如泗阳地区,一位民国学者指出,部落式的各土圩子分村,等级森严的庄主,是该庄第一个富裕的地主。 农民通常依赖他们。 ( 91 )新四军领导人也意识到了长江南北地主之间的差异。 管文将写道,苏北的地主和江南的地主大不相同。 苏北地主首先依靠土地剥削生活,整天呆在家里享受清福,不从事劳动,老妈子成群。 出去租的时候,保镖的人,前后都要靠边。 简直是封建社会的景象。 ( 92 )黄克诚的回忆:苏北盐阜地区的地主自己全副武装。 大地主居住地周围住着他的佃户,像封建时代的庄园( 9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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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圩寨像个小部落,经济自足型。 大地主本质上是有钱的小农,这些利用权力致富的利益集团,是基于对平民的超经济剥夺,他们没有公民意识,也没有社会责任感。 尽管苏北圩寨没有法庭,作为寨主的地主可以解决任何纠纷,可以自由杀害平民。 易卜生( j. l. buck )指出北江苏省宿迁到哪个居留地,让我想起了欧洲各国古代的封建主。 当然,这种情况不仅限于宿迁,整个苏北地区都很相似( 9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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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震宇认为,在官僚地主众多的地区,必须盛行佃耕制度( 95岁)。 光绪前期,江苏北部除沿江30英里以内外,自耕农少,农民自耕地仅占全部耕地的20%〜30%(96 )。 根据国民政府的调查,20世纪30年代,峯县的自耕农只有2.6%,佃农24.1%,半自耕农51.9%,雇农21.4%(97 )。 苏鲁社会清晰地分裂为极其富裕的阶层和极其贫困的阶层。 郑震宇指出,由于上下阶层之间地位差异较大,上层对农民颐很生气,奴隶可以等待。 江苏省江北县大部分是地主和农民身份相差悬殊,也是业佃关系最差的地方( 9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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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社会下层的佃农,在近代意义上没有获得过公民权。 他们无法防止作为坚强集团的大地主的欺压。 民国学者说,苏北农民对通常的地主和老爷们总是很顺从。 他们可以忍受毫无理由的、强迫的、明显的地主和恶霸的虐待,他们可以甘心忍受地主和恶霸的敲诈( 99 )。 与为了取消《费加罗的婚礼》的初夜权而与伯爵英勇战斗的苏尔特·费加罗的形象有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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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中央委员蓝渭滨主办的刊物上说,泗阳地区通常是一个没有智慧的农民,几乎什么都不知道,只有生命从属的特殊现象( 100 )。 根据《中外经济周刊》1927年的调查,东海、泗阳、灌云地区的佃户和田主的合同,必须宣布永远听从田主的指挥( 101 )。 1928年徐海蚌特委会报告说,看到海州等地农民、盐民叩头,地主对农民任意侮辱,有生杀之权[102]。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厅长峯县视察,地主对佃农极为严格,每一个农忙时期都很忙,如果不出现男性差异,就会出现女性差异。 佃农必须放下犁当地主佣人,不分时间多给工资(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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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的初夜权一般以法律形式规定。 孟德斯鸠是这样写的。 罗马摩尔年人地区的法律,让脱离奴隶籍的人取得对与自由民结婚的少女的初夜权( 104 ) 恩格斯写道,卡斯蒂利亚废除了初夜权( 105岁),直到1486年天主教徒费迪南德作出判决。 在法国作品《夜深》中,布兰森对弗朗西斯说。 “你向我承认你经常对我们的佃户行使初夜权吗? 但是,由于1789年的革命和其他特权,它被废除了。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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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地区的初夜权看起来不像法律的规定。 事实上,在近代苏鲁的乡村社会,法律的影响极小,社会生活中最有影响力的是个人权力。

初夜权不是苏鲁乡村孤立的古怪习俗,而是社会经济结构扭曲导致强烈集体人格分裂的必然结果。 权力巨大、缺乏手续监督的田主,不可能成为仁义地主,他们利用国家庇护纵容,对平民进行惨无人道的欺压。 因此,对于这个好处集团的其他暴行,初夜权实际上成为了比较人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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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北,地主的名字,平民必须忌讳。 泗阳十字耿卓如,其父有二三十段土地,佃户要见他呼唤我三太爷。 如果没有我的字,耿就会骂人。 ( 107 )。 灌云李集杜养禾,家里有100多公顷土地。 1939年冬天,鱼牢庄富农张鸿如无意中说出了杜养禾三个字。 杜氏知道这一点后向张氏派遣了一系列的士兵,逮捕了张氏,搜查了5支所有的衣服和枪,把张氏关在牢房里,张氏行贿被保释。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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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主面前,佃户没有任何人格尊严。 1940年,涟水县葛沟区佃户王四在地主郑介仁田割草,郑诬王剪苜蓿,将王捆在门前,在毛厕所里用屁棒围住嘴巴。 小作人马如祥因为一度空缺,地主赵某看到他在做饭,就用粪勺搅拌去了( 109 )。 涟塘西区地主井瑞五,佃户打他家的水,无法改变肩膀。 前桶的水由他留下,后桶拒绝。 他觉得佃户放屁,有股臭味(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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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西乡奋官庄地主朱子龙有3座客庄、2000多亩土地、50多佃户、4座大炮楼,他门前的马桩上,佃户总是挂着肉绽。 佃户徐兆标因把他家的馒头给乞丐,全家13人跪了半天,被罚款200元。 最后将徐驱逐出庄,没收所有财物。 往后连乞丐都不准进他家。 马树本代替他工作,解手时间有点长,所以他打马树本失禁。 胡广才为了探亲,晚了一天庄差,回来后他拿着枪打了。 许多人为了追求爱情,最终打了40鞭。 他打人的时候,要让人笑他。 否则,你会觉得被打很讨厌,打得更厉害。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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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主的权威下,平民没有生命力。 涟塘西区乡长井泉五、十二有一段时间庄丁孙培伦的妻子在为他做饭的时候做饭,井令孙杀了妻子,孙子因为妻子怀孕了,所以无从下手。 井说:“三父下令,必须做。 孙子的妻子( 112岁)被杀了。 岗县王海槎的儿子王致平为了让16岁的女性回复,先用烙铁烙上烙印,然后用鞭子抽,活活打死( 1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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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正芳的回忆:

有一次,我从古邳去县城,经过魏集北门,夏天×; ×; 的狗腿,不用向农民魏树德借粮食,带着魏国年轻的妻子来到借。 魏的妻子有一个两岁多的男孩哭喊着,凶狠的狗腿用刺刀刺伤了孩子,把孩子扔了多久? “去狗肚子里喝汤吧! ( 114 )。

“民国初夜权血泪史:苏、鲁新媳妇先给地主睡三天”

就连汪伪政府,徐海地区,除了七八年直接遭受军队之外,

更有地方恶势力的压制,他们唯一的借口是‘ 通过八路,如果敲诈不成功,官方联系那个最惨最酷的‘ 活埋了,不知道七八年间被活埋了多少人。 有时,他会要求旁边看着被活埋的人底层的家人,然后被判刑( 115 )。 东海南岗区日伪区长(下同)刘海等身大小,杀死人命29条。 泗阳韩山乡杨士相等杀人命19条。 宿迁北部沂河区土楼乡王洪波杀了8人,维持会长王守巡杀了9人,最奇怪的是律师王维英也杀了4人。 1941年8月27日,泗阳章集区葛子玉在仲湾打死仲兆奎、仲兆彬、仲兆喜、仲兆佑、石广仁以及伙伴们昌的妻子、葛明俊的母亲、赵廉(后来被勒死)等) 116 )。 泗阳店区朱开富杀害人命28件,薛棱西杀害人命15件( 117岁)。 沵城某区长张晋民杀害的民众超过10人( 118岁)。 宿迁北部蒋记临陵乡长陆永禹,仅陆沟、西欧盘一带,就有33人被活埋,死者的妻子,几乎都被背叛、奸杀( 119岁)。 张敬轩因为博爱杀害了130多人,所以这个村子多年来很少见到男人。 刘村妇拒绝强奸,被扔进井里,因为井里的骨头太多没有淹死,出去两三年没露面(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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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闭的农村社会中,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大地主,既然把自己土地上的佃户看成农奴,自然就认为自己对当地的女性有性权力。 根据20世纪20年代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案,地主还在批量耕作合同中经常规定,如果不借贷,地主必须直接没收家产。 … … 就算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也来出租。 ( 121 )一位无政府主义者指出,高级化在和平的民众中间,他可以做他喜欢做的事。 人民的财产是他的财产,人民的妻子是他的妻子( 122 )。 狄超白写道,地主抢劫人妻、强奸农民女儿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 123 )苏北豪绅势力之大,也可以强权占领县长的女儿。 真县日伪县知事郭济川只有一名女性。 很可爱,为了读书长大了( 124 )。 1939年,郭女在敌集绅宋振中仗势娶妾。 这个女人被宋妻虐待,过着雇佣兵生活( 125岁)。 郭济川最终也无可奈何。 通常也可以考虑平民妻子和女儿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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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近代苏鲁社会掌握着政治、经济、行政等权力的大地主,构成了社会的上层,他们掌握的绝对权力导致了绝对的腐败。 经济和人格相对独立的中间层极其薄弱,在苏鲁社会几乎没有影响。 因此,在这种哑铃型社会经济结构中,弱势群体无法抵制强势群体的各种侵权行为,自然也无法抵制强势群体的初夜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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