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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通奸:是大罪要重罚”

发布日期:2021-06-06 08:42:02 浏览:

在《唐宫燕》中谢祖武饰演唐朝中宗李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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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是已婚人士与婚外异性长期保持非法关系的行为。 顺便说一下,在今天的中国这样开放的社会里,通奸一词在民间也很少被采用。 一是其言不由衷;二是对婚外情一般持宽容态度;三是在法律上已经取消了奸淫罪。 但是,这种非常贬义词再次被官方提出,从而定性了贪官腐败堕落。 最近,原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许杰戴上了通奸的帽子。

“古代官员通奸:是大罪要重罚”

古语有云,以一切邪恶的淫乱为首。 官员通奸并不新鲜,在古代更不普通。 所谓不寻常,并不是说古代通奸的官员越来越多,而是说古代官员通奸是一大罪过,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违法行为,不局限于今天的道德谴责范畴。

最广为人知的古代通奸故事莫过于西门庆和潘金莲了。 在《水浒传》中,西门庆只是个商人,但在《金瓶梅》中,西门庆还是当地的当权者。 西门庆和潘金莲长期出轨,杀害武大郎,外加奸淫罪和谋杀罪。 如果西门庆不有钱,可以关进监狱让他穿,也可以被判死刑。 宋法典《宋刑统》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所有强奸者只有一年半。 有丈夫只有两年。 也就是说,西门庆的奸杀罪最低为一年半徒刑,而潘金莲为两年。 另外,法律还规定,主人强奸杀害奸商的,不追究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武大郎能够逮捕强奸杀害西门庆,就没有必要追究责任。

“古代官员通奸:是大罪要重罚”

通奸,自古称为和奸,汉代已有记载。 据汉代墓葬中出土的张家山竹简介绍,各与人妻强奸及其所为均在城旦结束。 那个官员也在强奸论上。 普通人通奸的话,男女都会被处罚苦力,男人修城堡,女人捣米。 如果官员通奸,以强奸罪驳斥。 最残忍的是直接没收男子的作案工具,也就是宫刑。

“古代官员通奸:是大罪要重罚”

汉武帝的叔叔李延年,有一副好声音,绝对是大汉帝国的好声音,被汉武帝迷住了。 然后,由于妹妹受到汉武帝的宠爱,被封为协律都尉。 后来李延年勾结良家女子强奸,汉武帝勃然大怒,丝毫不顾妹夫的情结,对李延年给予宫刑处罚,之后派人养狗,成为典型的弼犬温。 谁知道呢,李延年的弟弟李季又通奸进入后宫,汉武帝之火更大了,命令李家直接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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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期间,荆州刺史谢夷吾在业务巡视中被部下告密,当地亭长与民女通奸。 但是,法官求情,说两个人彼此相爱,完全是自愿的。 谢夷吾怒斥县令和亭长说,亭长原是朝廷命官,知法犯法,用权力欺压民女,企图根据强奸罪定罪。

“古代官员通奸:是大罪要重罚”

我国第一本记录史书《尚书》记载,男女不义交者,因其刑宫,即通奸被处以宫刑。 宫刑只是没收男人的犯罪工具,但在秦汉时期,可以直接处死,也可以不告而杀。 是私刑,是鼓励免费殴打致死。

唐代社会比较开放,但对官员的通奸处罚一点也没有缓和。 根据《唐律疏议》,和奸者、男女各一年半。 但是,可以逮捕强奸并正式押送,不服者可以杀人。 官吏与辖区内的妇女通奸的,法律称为监狱临奸,凡监临主守,在监狱监守内奸(所谓好人),加强奸罪等。 也就是说,在自己管辖范围内通奸的官员,将罪加一等。 不仅如此,还将降职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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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非常滑稽的是,皇帝制定的通奸法被通奸的妻子和部下杀害了。 据《唐书》记载,散骑常侍马秦客,光禄少卿杨均与唐中宗李显的韦皇后通奸很久。 受不了激素的刺激,韦皇后和女儿安乐公主共谋杀害了李显,让马秦客们做了羊肉泡馍一样的美食给李显品尝。 谁知道,羊肉泡馍含有剧毒,李显吃了后惜命。 随后,李隆基政变上台,针对韦皇后、安乐公主等所有诛杀,马秦客等人也进行了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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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对元代官员的处罚更加严厉了。 即使两人以通奸未遂告终,也要施以鞭刑,也就是打板,降职调职。 不仅如此,官员调戏良家妇女,妇女遭受精神压力,滋事官员也要被打屁股,同样要降职调职。

出身草根的朱元璋对官员通奸处罚更加严厉,唐代再加一等,与民间通奸处罚明显不同。 而且,民间通奸都不过是强奸者、手杖八十、男女同罪。 女方也必须穿着衣服接受战斗,被脱掉裤子打屁股。 朱元璋同样鼓励奸杀,如果女方丈夫在床上逮捕强奸,对奸夫淫妇可以当场直接将其杀害。 到了清代,法律也规定通奸的男女可以当场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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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古至今一直如此。 你的法院对通奸的处罚不严重吗? 我将妾纳入其中,让通奸的女性嫁回家,回避法律。 清嘉庆年间,浙江衢镇的左营将总动辄陈邦太与民妇程方通奸,在享受了几次快乐之后,开始担心自己的职业生涯。 陈邦太托关系通过后门,给自己弄了个假户口,和程方氏明媒结婚。 但是,被同事揭发,被朝廷严惩,所依据的法律是官吏强奸所部妻女,加凡人强奸罪二等。

“古代官员通奸:是大罪要重罚”

其实,这在每个早上都有防止,法律中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唐律疏议》,诸监临之官将监临女娶为妾者,杖百。 如果是为了亲属结婚的话,就和那个一样。 元代还禁止与在押囚犯的妻子结婚,也不能与治疗下的民间妇女结婚。 元六年( 1269年( 11月,北京路知事乔得坚与犯人的妻子眉飞色舞,命令媒人介绍犯人,终于成功将人妻纳为妾。 被揭发后,乔被罚了一个月的工资。 13年后的一个正月,浙江道潜县尹刘蛟爱上了赵姓的女儿,同样受到了处罚。

“古代官员通奸:是大罪要重罚”

古代为什么要设置奸淫罪? 为什么还要严惩官员通奸,甚至不允许官员娶辖区的民女? 应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我认为首先需要人力资源管理。 皇帝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不允许部下随便胡作非为,或者利用公权力做坏事。 大多数情况下,官员有妓女的放松途径,严禁通奸。 保持官场的基本清高也是维持稳定的重要手段,这也体现出权力被关进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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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可以想象的理由是封建社会男权至上,官员比普通男性占有越来越多的性资源。 如果放任官员与他人通奸,容易引起社会矛盾,许多法庭破裂,成为重要的不稳定因素。

再者,古代人无论什么民族都非常重视血统的正统性,但是通奸会产生私生子,扰乱家庭秩序,激化家庭矛盾。 在没有dna鉴定的时代,这无疑是非常可怕的事件。

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理由。 那就是不让各势力私下结婚,暗中合作,对上级乃至朝廷造成威胁。 这对皇帝来说更难了。

皇帝不仅要管部下的弟弟,更重要的是也要管部下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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